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定期組織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并公布能力驗證結果。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要求參加前款規定的能力驗證工作。
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十九條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定期組織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或檢驗檢測人員技能考核工作。
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參加前款規定的能力驗證、技能考核。
1.不再要求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能力驗證結果。
2.定期組織檢驗檢測人員技能考核工作。
3.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參加前款規定的能力驗證、技能考核。
